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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優酷騰訊都曾“鬧”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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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甄嬛”訴網易,浙江廣播電視集團訴咪咕視訊、咪咕文化,網易雲、樂讀訴酷我音樂,阿裏巴巴訴七家網絡服務網站及公司,優酷、騰訊、搜狐訴杭州碩文……成立一個多月來,杭州互聯網法院很熱鬧,互聯網大咖雲集,紛紛涉案,成為“座上客”,引得網民紛紛圍觀。
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國內首家互聯網專業法院,名字新,案件新,製度新,《法治周末》記者采訪到的故事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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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聯網法院都有哪些“座上客”
法治周末記者 王春
一個多月來,浙江省杭州市錢潮路22號,一座坐擁錢塘江的簇新大樓,儼然成為杭州的一個旅遊新地標,吸引著四麵八方的遊客駐足探訪。
在這裏,誕生了一家刷新世界司法史的神奇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8月18日上午9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浙江省委書記車俊一起為杭州互聯網法院揭牌,成為社會矚目焦點。
但從四麵八方趕來的人們走進法院,大多竟不是為了訴訟,而是想看看這個可以在網上訴訟的法院究竟長什麼樣、這個涉網案件在網上究竟怎麼審、都有哪些人到互聯網法院訴訟?
9月18日是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滿月”日,美國學者科林·魯爾一行慕名而來,參觀了訴訟服務中心、互聯網審判觀摩廳,實地感受了現代科技與審判工作的深度融合。科林·魯爾感歎道:中國網絡法庭發展真驚人,杭州互聯網法院是“Wonderful child”(妙不可言)!
互聯網大咖涉案
從“甄嬛”訴網易,浙江廣播電視集團訴咪咕視訊、咪咕文化,網易雲、樂讀訴酷我音樂,阿裏巴巴訴七家網絡服務網站及公司,優酷、騰訊、搜狐訴杭州碩文……一個多月來,杭州互聯網法院很熱鬧,互聯網大咖雲集,紛紛涉案,成為“座上客”,引得網民紛紛圍觀。
在杭州互聯網法院,網上案件網上審,完成起訴、立案、舉證、開庭、裁判全流程在線化。
8月18日上午9時40分,杭州互聯網法院揭牌後第一案“甄嬛”訴網易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開庭審理,杭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王江橋擔任主審法官。
原告吳雪嵐,筆名流瀲紫,現為中國作協會員,浙江省網絡作家協會副主席,代表作品《後宮甄嬛傳》。
被告為廣州網易計算機係統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原告發現兩被告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網站“網易雲閱讀”上通過收費方式非法向公眾提供原告作品《後宮甄嬛傳》的在線閱讀服務,故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刪除涉案作品,賠償合理費用15萬元。
庭審時,原被告均出現在視頻畫麵中,整個庭審曆時20分鍾左右,他們最後同意調解。
杭州互聯網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沙麗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在“甄嬛”訴網易、移動等大型網站運營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係列案件中,共有二十多個案件,其中一半已經成功調解,涉及數額六十餘萬元。
沙麗介紹說,目前受理的涉網知識產權案件600多起,涉及知名互聯網企業、大型平台服務運營商的案件,如騰訊、華數、百度、移動等大型服務平台提供商,包括《甄嬛傳》《捉妖記》等知名文字、影視、美術、攝影等作品,還涉及商標等涉網不正當競爭案件。
“我們在審理過程中更多主張原被告雙方首選調解的方式,盡可能減少訴累,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沙麗表示。
大型真人秀節目《奔跑吧兄弟》已熱播到第五季,“咪咕視頻”因播放了第三季而惹來了官司,浙江廣播電視集團起訴咪咕視訊、咪咕文化兩家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權,索賠500萬元。
9月4日,杭州互聯網法院首次以合議庭形式在線審理該案,王江橋是主審法官,同時參與審理的還有沙麗與一名人民陪審員,他們和原被告共五人同時出現在大法庭的視頻畫麵裏,圍繞訴訟主體是否適格、是否獲得授權、責任如何承擔等爭議焦點展開對話,最終雙方表示願意擇期在線調解。
“這是目前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標的額最大的一起。”王江橋透露,“隨著互聯網審理的技術積累和規則製度的不斷探索,我們也開始嚐試對法律關係複雜、爭議標的較大、社會影響麵廣的案件以合議庭方式在線審理。”
網購消費者維權
杭州的互聯網經濟活力四射,然而,相伴而生的電子商務糾紛也以幾何級態勢增長。2013年起訴到杭州法院的此類案件為600餘件,僅時隔3年,2016年就激增至10000多件。
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在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基礎上設立,自今年5月1日起,開始集中管轄杭州地區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等五類涉網一審民事案件。
杭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章浩介紹說,從5月1日起截至掛牌“滿月”已收案4160件,互聯網法院掛牌成立以來也已收案過千件,其中,過半是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產品責任侵權糾紛,通過法院的標準化引導、專業化審理,低成本、高效率解決互聯網新型糾紛。
9月18日下午,在3號法庭,法治周末記者觀摩了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的庭審,原告、被告、法官同時出現在電子屏幕中,二十多分鍾後,庭審即結束。
原告樊某因網購化妝品發生過敏症狀,遂將被告鄭某及淘寶網訴至法院,請求被告退款1270元,並支付賠償金12700元。
互聯網審判團隊負責人黃忻介紹說:“被告是台灣籍,如果按傳統訴訟模式,光送達問題耗費的周期就很長,更不要說讓被告到杭州來出庭應訴了,但如今,訴訟全流程在線化,原被告一次都不用跑,實現零差旅成本。”
“原告,請你方明確你的訴訟請求,退一賠三,3956元是如何計算的?”
“他已經把貨款退給我了,賠償款是貨款的3倍,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這是一個月前,黃忻審理的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中,一段與原告的“隔空”對話。
原告李女士,家在山東濰坊,因網購了一件羊絨衫,發現其並非商家宣傳的“百分百羊絨”,而將被告北京一家時裝公司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圍繞羊絨衫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是否存在虛假宣傳以及退款賠償等問題展開。
懲罰性賠償是為了淨化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從而在全社會形成不敢、不能、不想售假的長效機製。
懲罰性賠償獲得支持的裁判規則是什麼?
作為互聯網審判的一塊試驗田,杭州互聯網法院通過收集、梳理,精選出了十則典型案例,提煉出司法判例的裁判規則,向社會公布,提供審判參考。
其中有一個案例是盛夏訴索菲亞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確立了如何認定欺詐適用懲罰性賠償規則的標準。
不可否認的是,杭州互聯網法院讓職業打假人找到了“新戰場”。
湖州市德清縣的“85後”小邱就是法院的常客。作為一名職業打假人,他最近剛與山東臨沂一家罐頭食品公司達成了和解,撤回了起訴,同時借助法院力量敦促企業將涉案貨物交由工商部門銷毀。
名譽權糾紛成批
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後,原先的受案範圍擴展至互聯網人格權糾紛、域名糾紛以及行政糾紛。
近期,杭州互聯網法院陸續受理了一批利用互聯網侵害人格權糾紛案,包括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名譽權以及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隱私權、個人信息等而引起的糾紛。
2017年5月9日,彭先生的母親騎電動車行駛在杭州市學院路北路正德裏街口時,與朱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經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拱墅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該起事故由朱某負全責。
彭先生的母親在車禍後直接被送往省立同德醫院搶救,後醫院搶求無效,於2017年5月16日離開人世。
在搶救過程中,杭州一家媒體在網絡上發表了標題為“今早一騎電動車女子被工程車碾壓身亡,清潔工現場直接嘔吐!目擊者:電動車疑似闖紅燈,工程車開得很快!”的報道。
這樣的報道讓彭先生難以接受,他認為,該媒體未經核實真實情況報道其母親“闖紅燈”,讓其在忍受自己的親人尚在搶救中的痛苦時更加痛心,已嚴重侵害自己母親的名譽權。
彭先生稱他曾上門要求該媒體刪除上述報道並賠禮道歉,但該媒體並未實際采取任何措施也未聯係他。
彭先生還說,在該媒體報道出來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係統公司及其他媒體紛紛轉載,標題與“車禍嚴重發生死亡相關”,騰訊公司未經核實上述信息進行網絡傳播。
原告彭先生將該媒體、騰訊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刪除報道、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製止侵權費用共計52000元。
這是杭州互聯網法院受理的首起涉互聯網侵犯自然人名譽權糾紛案。
與此同時,阿裏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也以名譽權受到侵害為由起訴了七起案件。
阿裏巴巴訴稱,2012年7月開始,葛甲作為一名互聯網分析師,分別在網絡社交媒體上發布了題為《阿裏進軍手遊:儀態優雅地自抽耳光》《阿裏巴巴的文化隻是遮羞布》《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等文章,這些文章被眾多媒體轉載。
阿裏巴巴稱,這些文章以大量捏造事實和使用侮辱性言辭的方式侵害其名譽,不僅使阿裏巴巴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了巨大損失,也使公眾對阿裏巴巴的社會評價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這些文章於2016年12月29日被濱江法院民事判決認定侵害了阿裏巴巴的名譽權。
據了解,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南方新聞網、世紀龍信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別在其經營的網站上發布了與葛甲先前發布標題內容完全一致的文章,每起案件涉案一篇文章。
在上述侵權文章被生效文書判定侵權之後,阿裏巴巴已委托律師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這些公司發送律師函要求刪除侵權文章鏈接、消除違法後果,但各被告均置之不理。
阿裏巴巴認為,上述侵權文章已被生效判決認定為侵權,各被告在阿裏巴巴發函要求的情況下仍未刪除侵權文章鏈接消除影響,使其仍然在各互聯網平台上進行傳播,給阿裏巴巴帶來了難以估量的損失,理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阿裏巴巴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刪除侵權文章、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10000元。
除上述案件外,杭州互聯網法院還受理了杭州阿世隆科技有限公司訴李某成、蔡某、貴州領睿科技有限公司在百度貼巴散布虛假消息侵害其名譽案等涉互聯網人格權糾紛案。
王江橋表示,“我們針對這批社會關注的人格權糾紛案件將進行專門研判,組織專業審判團隊進行網上審理”。
小額借貸案湧入
一批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審理,確立了一條有關訴訟前約定送達地址及電子送達方式效力的規則。
這條規則是: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及電子送達方式的,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可繼續適用該送達地址及電子送達方式,將訴訟材料通過短信方式推送至當事人實名驗證的手機應視為有效送達。
在原告重慶市阿裏巴巴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小貸公司)與被告黃澤升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原、被告通過在線方式簽訂《貸款合同》,約定原告將貸款發放至被告實名驗證的支付寶賬戶。雙方如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被告同意適用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送達地址並同意以電子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重慶小貸公司依約履行放款義務,但因黃澤升未按約還款將其訴至法院。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在訴訟所涉及的合同中約定的送達地址、送達方式,均可以作為訴訟中的有效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雙方當事人已在涉案借款合同中對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進行了明確約定。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此通過短信方式將案件訴訟副本材料及開庭傳票推送至被告實名驗證的手機,屬於有效送達。被告未到庭參加訴訟,屬於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參加訴訟情形,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
送達難是傳統訴訟中的老大難問題,杭州互聯網法院確立的這條裁判規則,為訴訟前約定送達地址及電子送達方式具有法律效力,讓小額貸款公司很振奮。
杭州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負責人張某興奮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這條規則真是我們這樣公司的救星。小額網貸的貸款對象分布在全國各地,單筆貸款金額不高,過去收不回來也隻能忍氣吞聲,但現在我們隻要合同事先約定,就不怕他們賴賬!”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杭州互聯網法院還利用阿裏旺旺探索送達新形式,因為淘寶賣家進行網絡交易都要使用阿裏旺旺,目前送達的上百個案件中,賣家從起先的置之不理到後來百分之八十以上會予以答複,用此倒逼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極大降低了訴訟成本。
編輯|薑冰 高恒濤
最後更新:2017-10-08 0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