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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
共享汽車發生情況,該由誰來負責
繼共享單車之後,共享汽車也已經麵世,但是共享汽車的存在,確實還是存在許多問題。共享汽車如果出了車禍,誰該承擔責任?租車人、共享汽車平台、還是第三方車輛?
根據目前一些共享汽車的規則,假如你在租用共享汽車時,花10塊錢購買一項不計免賠服務,那麼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損失低於1500元,就可以不用賠付。超過1500元,多出的部分則需要與平台協商解決。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沒有購買不計免賠服務,則要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進行處理。該賠多少錢,就需要自己掏腰包了。
不過,NBD汽車又對比了幾家共享汽車平台與用戶簽署的會員協議後發現,一共享汽車平台在用戶服務協議中這樣規定,用戶駕車出險後,應先行墊付費用;車輛出險後,用戶需支付相當於定損金額的10%作為次年車輛保險上浮費;同時,對於車輛定損金額損失在3000元及以上時,用戶需承擔定損金額的25%額外費用作為承租車輛加速折舊費。
因而看來,雖然共享汽車平台都對租賃車輛承擔了的商業保險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但要是發生交通事故,自己也可能承擔較大的風險。
最後更新:2017-10-08 00: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