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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
司機肇事逃逸找誰說理?共享汽車再釀禍端!
2017是特別的一年,共享經濟如雨後春筍般占據了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先是共享單車盛行,馬路旁、公交站牌旁在短時間內出現了大量的共享單車。之後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共享健身房等等接踵而至。
甚至有網友打趣說下一步會不會出現共享男/女朋友?讓即將到來的光棍節不再聽到陣陣單身狗的哀嚎。
玩笑歸玩笑,不過在當今社會為了出行方便,大多數人都想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汽車。特別是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公交、地鐵特別擁擠的情況下,人們對私家車的需求更是迫切。但是想要買一輛汽車,就需要一年甚至多年的積蓄才能買到,更別說現在搖號簡直比中五百萬還要難。
現在隨著共享經濟的到來,你不需要等一年甚至多年,隻要上傳自己的駕照,就能開上汽車。共享汽車,有點類似於在租車公司裏短時間包車。它手續簡便,打個電話或通過網上就可以預約訂車。但隨之引發的一係列社會問題,這不,前不久就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
7月7日,西安的張師傅在鹹寧中路由西向東直行,一輛左轉的共享汽車和他的車相撞後逃逸,導致張師傅的車右側前後門嚴重變形。交警找到了逃逸司機,是名23歲的在校大學生,雙方就如何處理這起事故進行過協商,該學生表示“願意賠錢,但沒錢”,張師傅隻好自己先支付了5700元的修車費。
找共享汽車公司!張師傅多次與共享汽車公司交涉,要求該公司協調處理此事,但是共享汽車方麵稱,他們作為第三方,從法理上並不存在賠償責任。這維修費到底誰管?無奈至極的張師傅,隻得將肇事司機及共享汽車公司起訴至新城區法院,目前還沒有結果。
很多網友對於此事件都發出了“應當對於使用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的聲音。該肇事司機已滿18歲並取得駕照,是合法駕駛者,但卻因為還是在校生而沒有賠償能力。那麼共享汽車在使用時,是否應該對使用者有更高的要求呢?在注冊環節如果可以登記更詳細的個人信息,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另外,既然是公共交通的工具,在企業方如果提供有力的後盾,此案例也不會牽扯太多用戶的個人利益,比如強製購買20萬元以上額度的三者險等。
共享汽車近期交通事故可謂節節攀升,最近小編看到一條新聞,一個駕照被扣12分的大學生,借朋友賬號租用了一輛共享汽車出事故了。連撞3個人,其中一人當場死亡,還有一個膝蓋粉碎性骨折,目前還在醫院裏就醫。因為是借來的賬號,保險公司和共享汽車公司不予賠付。
由此可見,從別人那裏借個賬號竟然就可以掃碼開車上路,共享汽車的門檻太低。除此之外,各種弊端盡顯...
我們來聊聊:
從共享單車到現在的共享汽車,共享工具已經成為了新的行為習慣,但汽車和自行車在性質上還是有太大差別,共享汽車未來的路,您怎麼看?
via:網絡
最後更新:2017-11-08 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