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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停共享汽車車位被索要200元 共享汽車公司:合理

不小心把車停到了共享汽車專用車位,之後被共享汽車客服人員索要200元錢占用費。昨天,我們《新聞在線》報道了南寧陳女士和梁女士的遭遇。事情發生後,在民警的介入下,鎖車收費的南湖商城共享汽車工作人員被帶回了派出所,兩位女士在沒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開車離開了現場。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可是這兩天的幾通電話,再次讓兩位女士緊張起來。

昨天下午,陳女士突然接到了南湖商城共享汽車客服打來的電話,本以為是向她道歉,沒想到對方卻詢問了一些事發時相關的問題,由於當時正在開車,陳女士便掛掉了電話。可是,今天上午她再一次接到了客服的來電。

當事人 陳女士:

就是要了那個200元錢的停車費

和陳女士一樣,當事人梁女士這兩天也接到了客服索要200元占用費的電話。梁女士認為,如果停車費的收取有合法的依據,她可以支付相關費用,但200元是不是太貴了。此外,梁女士還覺得,她們不應該承擔誤停的全部責任。

當事人 梁女士:

他們寫的噴的字在地上,還有就是那個牌太小了。超市的責任的話,我以往去購物的時候,也是停在那個地方,你突然給人家不告知我

記者撥打了物價局舉報電話,客服人員告訴記者,這個收費是否合理合法取決於共享汽車公司有沒有設置明顯的收費標準公告。

電話采訪 物價局客服人員 :

租出去的話,這個車位就屬於共享(汽車)的車位了 隻要他做好這個公示,他就有這個權力製定收取這個費用。

對於兩位女士今天接到南湖商城共享汽車客服打來的電話,記者聯係到了他們的相關負責人進行核實。廣西紅木棉投資管理集團董事長陳建雙表示,兩位女士占用共享汽車車位對公司有一定的損失,收取的200元占用費不屬於罰款性質,所以他們將會繼續索要。

電話采訪 廣西紅木棉投資管理集團 董事長 陳建雙:

她占用我的停車場, 我這是合情合理的,我不是罰款

除此之外,南湖商城共享汽車表示會繼續堅持目前的停車場管理模式,並在原有基礎上讓所有的禁停告示更加醒目。就此事,記者也谘詢了相關律師。

北京煒衡(南寧)律師事務所 律師 李科冠:

我建議是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成的話,就隻能通過訴訟的方式去處理了。我建議大家遇到了這種用於經營的共享汽車車位,還是不要停進去,影響別人的一個經營秩序。

來源 | 廣西電視台新聞頻道《新聞在線》、記者 | 陳誌豪 廖偉生

最後更新:2017-10-08 04: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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