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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
共享汽車再出事端:男子無證駕駛,偷開共享汽車先撞奔馳又撞樹!
滿大街的共享單車已經不是啥稀罕事了,而停在路邊停車場的共享汽車,相信很多市民都還沒體驗過。
8月30日19時許,鄭州一保安公司的黃某,路過共享汽車的停車場,沒有駕照的他打算開著共享汽車在路上轉彎兒練練手,誰知僅僅1分多鍾就撞上了路邊停放的奔馳車,隨後還躥進了綠化帶,撞上樹才停下來。
事故發生後,車主報警,辦案民警說:“黃某年僅19歲,沒有駕駛證,應接受500至200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並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無論奔馳車還是共享汽車的損失,都由黃某承擔。
共享汽車屬於新生事物,為什麼停方幾天並沒有落鎖,客服人員這樣說:如果車輛處在待租用狀態,共享汽車車門沒落鎖的話,公司能檢測到,而且能遠程上鎖。如果車輛處在租用狀態,公司也能檢測到是否上鎖,但本著“不幹預租用人使用”的原則,不會主動聯係租用人,更不會遠程上鎖。而對於租用的汽車,是誰在開,有沒有年滿18周歲,有無駕照,是否酒駕毒駕等疑問,以及出事故後造成的損失,都應該是由租用人承擔的。“通過正規途徑取車、租車的車輛,公司都買有保險。”
所以大家在租用共享汽車時長點心吧,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事故了!
最後更新:2017-10-07 23: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