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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
每天成本60元?在泉州,有人竟租“共享汽車”載客賺錢!
Word 天!
在泉州,竟然有人
租“共享汽車”注冊為“滴滴順風車”
用來載客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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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哥打了一手好算盤
“共享汽車”月租1800元
每天租金隻要60元!
隻需充電,不用加油
出租車師傅們、滴滴正規軍們
你們的還好嗎?
日前,福建省嗒嗒用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嗒嗒用車”)在發現情況後將該車召回,而該租戶也注銷了“滴滴出行”上的注冊用戶。
反映投訴
“共享汽車”竟成了“順風車”
“截圖中,車子定位在南安溪美街道。”黃先生介紹,次日,他們經過調查收集證據,發現車牌所對應的車子由羅先生以月租(一個月租金1800元)的形式租賃,在租賃期間,該車幾乎每天往返於南安溪美和泉州市區兩地。
“如果車子確是被羅先生用來載客,這種投機取巧的做法已構成侵權。”黃先生表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租戶“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不能從事載客載貨等以謀利為目的的行為。”
“滴滴”客服
隻要有行駛證就可以通過審核
為了搞清楚情況,黃先生致電“滴滴”總部,經核實,該車確實是在“滴滴出行”平台上注冊,羅先生注冊成為順風車車主。
“我們公司的車輛全部為營運車輛,為何被人注冊成‘滴滴順風車’?”黃先生表示不解,但“滴滴”方告訴他,隻要有車輛的行駛證,不管是否為車主本人,都可以注冊“滴滴順風車”。黃先生這才恍然大悟,客戶租車時,公司會提供行駛證複印件。
昨日,記者致電“滴滴”客服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注冊順風車時,注冊的車輛可以不在本人名下,隻要提供車輛所有人姓名、車牌號、行駛證注冊日期、行駛證照片即可。
工作人員稱,用戶注冊時,“滴滴”後台無法審核注冊的車子是否為營運車輛,對於“共享汽車”被注冊成“順風車”的問題,需由“共享汽車”公司找客戶解決,不在“滴滴”的處理權限內。
“嗒嗒用車”
如發現將取消租車資格
“此前也發現過兩三起,曾有一起,租戶用自己的車子注冊了‘滴滴順風車’,然後拉客的時候用的是我們的‘共享汽車’。”黃先生稱。“最大的擔憂是怕因此引發一些糾紛,原本隻是公司和租客之前的租賃關係,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公司也將被卷入租客和乘客之間的糾紛;萬一租客因非法營運被交通部門查處,那車子可能被扣,還會被罰一筆數目不小的款,公司將被嚴重牽連。”黃先生說。
為了避免卷入可能出現的糾紛,“嗒嗒用車”方麵在核實情況掌握了證據後,第一時間聯係上羅先生讓其將車歸還,羅先生自知理虧,也注銷了在“滴滴出行”上的注冊用戶,“嗒嗒用車”方麵未進一步追究。
黃先生表示,今後對於類似的行為,一經發現,他們會再取得證據後,利用征信平台,將租戶拉入黑名單,令其永久不得使用“共享汽車”,“如果情節嚴重的,我們會報警處理。”
“共享汽車”版圖拓展到晉江
監督管理尚待進一步磨合
下載APP軟件,交2000元押金注冊後,在附近找到小車,就可以啟動上路,使用後還到相應的停車網點,一小時最低16元。這是晉江一家本土公司推出的“共享汽車”。據介紹,目前已有幾十家租車行加入該平台,尋求互聯網+經營。
市民
多款車型隨便挑 但取還車不方便
昨晚6時許,記者登錄該公司APP軟件,開啟定位後,通過“立即用車”模塊,軟件顯示有19部車輛可使用,距離近的2公裏,遠的16公裏,車型有吉利、豐田、大眾等近10款,幾乎是燃油汽車,每小時租金在16元至35元。
用戶上傳駕駛證、身份證進行注冊,繳納2000元押金,認證成功後,選擇中意的車輛,係統會導航用戶到指定位置取車,不用鑰匙,通過APP軟件遙控,就能啟動小車上路。
市民林先生體驗過這款“共享汽車”,他覺得通過網絡平台化下單,方便快捷,可選擇的車型多,且大多是燃油汽車,加油方便。但也存在一些不便,像取車、還車需要到固定地點,如果是短途使用,還是“滴滴出行”方便,司機可以到家門口接送。
油費方麵,需要用戶自行加油使用。“目前電動車的充電樁較少,客戶覺得煩瑣,加油站數量就多了很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柯先生介紹,很多情況是,上一位客戶用車還剩下汽油,下一位就可以使用到加油站。
公司
盤活現有汽車 帶租車行找活路
“盤活現有汽車,不大量新增車輛,不給城市道路添堵,同時帶領傳統租車行找更好的活路。”柯先生告訴記者,該公司是傳統租車行轉型而來,采用輕資產模式,接納本土大量的租車行車輛到平台,轉型為“共享汽車”,私家車也可以加入,車身上沒有廣告標識,就為了打造家門口的私家車體驗。同時,該平台提供豪車租用,但需要客戶到公司簽訂合同。
據介紹,該“共享汽車”有近200部車輛,目前僅限大泉州使用,主要客戶群在泉州市區、晉江、石獅,APP上可選外地或外省還車網點,這屬於內測功能,如果要停在大泉州地區的公共停車位還車,要和公司客服聯係。此外,客戶在租用還車15天後,如果沒有違法等情況,可以全額退回押金。
某租車行劉先生表示,傳統模式是開店經營,固定地點,坐著等客;客戶預約後,要到實體店登記填單、繳納保證金,辦完手續後再取車。如今,年輕人都習慣網絡平台化消費,他家租車行接入平台後,訂單量明顯增多。
主管部門
泉州已有兩家合法“共享汽車”
記者從泉州市交通委了解到,目前在泉州市區,從事分時汽車租賃經營的企業中,有兩家擁有合法手續。相關負責人介紹,“共享汽車”實際是互聯網汽車分時租賃經營模式,在泉州市區目前按照《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監管。
昨日,某共享汽車公司市場部負責人黃先生告訴記者,今年6月份,該公司已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成為泉州首家合法化的“共享汽車”企業。目前他們大泉州範圍內投放有200多部共享汽車,並已有70多個還車點,根據布局,今年年底公司在大泉州投放的車輛將增加到500部,可充電的還車點將增加到10個。
據了解,根據《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公司需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所屬車輛需辦理《租賃汽車證》;自有車輛達300輛以上的汽車租賃經營者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報設立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其中,《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租賃汽車證》需向所在轄區運管所申請。
據晉江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目前“共享汽車”是新生事物,暫未有相關報備審批案例,具體情況還在了解中。此外,記者從晉江交警部門了解到,此前部門召集摩拜、ofo等3家“共享自行車”企業地區負責人商談管理事宜,相關方案還在擬定中,但開車上路,要遵守法律法規,文明規範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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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晚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來源:東南早報
早報記者:林誌安、吳水保
編輯:趙誌鬆
最後更新:2017-08-24 2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