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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真的隻是個偽命題嗎?

所謂“共享”,顧名思義,其實就是共同分享。《現代漢語詞典》對“共享”一詞的解釋是:共同享有,如資源共享、軟件共享。眼下,隨著大街小巷幾乎隨處可見的“小黃”、“小藍”、“小橙”、“小綠”等共享單車的出現,“共享”有如鋪天蓋地般走進了人們的生活。盡管“共享”引發出種種社會話題,但它也讓我們迎來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共享自行車、汽車、電動車,共享書籍、期刊、報紙,共享充電寶、雨傘、KTV……一個“共享時代”正朝我們走來。

共享汽車最近一段時間在網絡上相當火熱,現在用來共享的已經不僅僅是窄小且續航裏程短的純電動車了。寶馬、奧迪紛紛加入共享陣營,甚至,在俄羅斯還有法拉利可以共享。突然,共享汽車輕輕鬆鬆就圓了無數人的豪車夢,試問“你還要啥自行車?”但是,這所謂的“共享汽車”真的和會和“共享單車”一樣遍地開花,贏得市場青睞嗎?車市進言認為,就目前的共享市場情況和共享汽車運作體係來看,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

首先,共享汽車並不具備共享單車的先天優勢,一夜之間火遍大江南北的共享單車,最直接的好處就在於解決了很多人“最後一公裏”的出行需求,這種好處很難被替代,也就擁有非常廣泛的用戶基礎,所以它會比共享汽車更有價值。共享汽車主要是為了滿足少部分人的中短途、臨時性的出行需求。那麼其便捷性和高效性就顯得尤為重要,但目前共享汽車因為投放量少和停車不方便基本和高效便捷無緣。

其次,共享汽車大多使用的還是電動車,那麼自然而然就涉及到充電問題,在現階段電動車使用過程中有一個較突出的問題就是充電難,雖然各大城市都在加大建設充電樁但是麵對城市區域的廣闊麵積,充電樁的布局範圍還是太小,當然這也受限於電動車的續航裏程。

還有就是收費問題,主要體現在兩點上:1.車輛押金問題,999元的押金退還需要等待20天以上。這對租車人來說,無疑會感到麻煩和沒有安全感。2.想要開走在收費停車場停放的共享汽車還必須支付上上一個租車人還車時的停車費用,甚至有可能達到幾百上千的停車費用,讓人望而卻步。

同時,目前各大城市的道路使用情況負荷已非常嚴重,上下班高峰期堵得水泄不通,管理者們都在設法讓道路變得通暢。共享汽車的出現無疑是為馬路繼續增加擁堵。利用順風車這類使用模式,來提高私家車的使用率或許是更為有效提升道路通勤效率的方法,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共享經濟。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共享汽車麵臨一個同無人駕駛一樣非常之棘手的問題——發生安全事故算誰的責任?盡管目前的共享汽車平台都聲稱每輛車都有投高額保險,但目前所報道的一係列事故都出現了諸如肇事者逃逸,平台客服推卸責任,保險公司閃爍其辭等情況。在當前我國法律還未完善的情況下,這是共享汽車需要麵對的最大難題。

其實共享汽車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概念,早在上世紀40年代的瑞士,就已經有“自駕車合作社”了,後來英國、日本也都嚐試過共享汽車,但都以失敗告終。如果說,前一個人用完,後一個人接著用,可以理解為某種共享的話,那麼一嗨、神州這樣的汽車租賃公司,甚至是出租車也都可以算作一種共享經濟的方案。關鍵就看你怎麼理解這個“共享”。車市進言認為,像共享汽車這樣的方案,“共享”的隻是外在形式,算不上完整的“共享經濟”。其實嘀嗒拚車、滴滴出行這類的方式,更接近“共享”的完整體,隻不過在現階段,被資本控製的這類平台所表現出來的狀態,已經偏離了最初的本質。

總結:

盡管互聯網正在大大地改變著我們的世界,但並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在“互聯網+”的大旗下發生質變。畢竟消費者的用車觀念和用自行車觀念存在很大的差異,套用形式的玩法未必行得通。在當前薄弱的的商業邏輯和資源配套上,在任未擺脫“租車公司”的局限和束縛下,所謂的共享汽車,其實都是“偽命題”。想要投放市場,未免為時過早。

最後更新:2017-09-04 14: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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