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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
共享汽車將在成都迎來爆發式增長 問題是你會想要開嗎?
自從共享單車開始火爆全國,並且迅速征服成都人民之後,共享汽車也隨之而來。然而與共享單車一年時間就鋪天蓋地而來不同,共享汽車口號喊得響,實際卻看不到多少身影在路上跑,而共享汽車的租賃服務點也是少之又少。
不過,最近這一情況開始有所改變,多家共享汽車開始大張旗鼓的開始在成都市內增設租賃和充電服務點,路上的共享汽車仿佛也開始多了起來,不時就可以看到一輛悄悄然從身邊駛過。
悄然出現在路邊的共享汽車停車點
而昨日(9月26日),成都市市政府辦公廳正式轉發市交委等部門《關於鼓勵和規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於10月2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為3年。這也就意味著,成都市政府正式出麵引導和鼓勵共享汽車在成都市進行大力發展,這將是共享汽車在成都飛躍發展的一個最為重要的時刻,相信共享汽車企業紛紛摩拳擦掌,準備開始迅速布局。
與共享單車初期的盲目和粗獷發展顯然不同,共享汽車從安全性、市政和交通管理的必要性等多種角度來看,都需要從發展初始就需要從法律法規方麵進行約束和管理。那麼,《指導意見》中,政府又對於企業和用戶都有哪些約束呢?
企業方麵:共享汽車企業必須為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明確性質為“租賃”,必須為用戶購買保險,承擔事故先行賠付責任,建立用戶信用評價體係。
用戶方麵:注冊賬號隻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用戶在使用車輛時違反交規,要自己處理罰單。
服務點的充電樁
成都市此次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同時也指明了成都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未來三年的發展目標:至2018年底,全市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服務網絡,服務網點達到2500個,充電樁達到10000個。至2020年底,全市形成覆蓋廣泛的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服務網絡,服務網點達到5000個,充電樁達到20000個。
目標當然是美好的,我們在憧憬共享汽車發展給我們帶來的生活便利的同時,我們也需要明白,共享汽車也不太可能在短時間內迅速代替我們的日常用車。至少從目前來看,依然還有以下幾個問題。
成都街頭停放的共享汽車
第一個問題,是車輛投放總數始終太少,充電樁和還車借車都點還不夠多。用車和還車通常都並不是一個非常有計劃性的事情,很多時候我們用車都是即興需求。當需要的時候,才發現在身邊並不是很容易找到一輛共享汽車,或是用完車還要找半天服務點來歸還,這就很尷尬了。
禁止非本企業汽車停放
第二個問題,也是未來可以預見的問題。盡管共享汽車服務網點設定的目標建設總量比較多,但是由於初期共享汽車企業數量也比較多,分攤到各個企業名下的服務網點就更少了。就目前來看,由於沒有強行要求統一,各企業自行建立的服務點之間是不能通用的。由於商業競爭的緣故,各企業之間甚至還規定停車和充電樁隻限自己旗下的汽車使用。
第三個問題,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目前共享汽車的使用成本並不低。除了要繳納數千元的押金之外,共享汽車還多是以使用時間計費,計費單價也並不便宜。用戶在用車過程中還可能遇到支付停車費等額外費用。
雖然麵臨一些問題,我們始終還是懷著一種期待的心情,等待共享汽車能夠像共享單車一樣迅速落地,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出行工具。
最後更新:2017-10-27 14:20:30